海南:鼓励市县申报国家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
9月25日消息,海南省工信厅于近日印发了《海南省2023-2025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“《措施》”)。其中,《措施》强调支持开展试点示范,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申报国家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,对入围市县给予1000万元专项奖励;支持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、甲醇汽车等新技术试点示范应用,按照示范规模、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予以单个试点或示范项目不超过2000万元的财政支持,每年支持试点示范项目不超过4个。
图片来源:海南省工信厅官网截图
《措施》明确支持货运领域车辆新能源化。对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(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)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,中重型车